Samsung CE103V Owner's Instructions & Cooking Manual page 71

Table of Contents

Advertisement

Available languages

Available languages

时间
食物
份量
(分钟)
辣椒
250 克
4½-5
马铃薯
250 克
4-5
500 克
7-8
大头菜
250 克
5½-6
CE103V_XSM-03714M-01_CN.indd 31
待机时间
说明
(分钟)
3
将辣椒切成小片。
3
对削皮的土豆称重并将它们切成差不
多大小的两半或四半。
3
将大头菜切成小块。
加热
您的微波炉加热食物所用的时间比普通炉灶所用时间少得多。
下表中的功率级别和加热时间可用作指南。
表中确定的时间假定液体为室温(+18 到 +20 ℃),冷藏食物的温度为
+5 到 +7 ℃。
进行覆盖
避免加热较大的食物(例如大块的肉),它们可能会在中间被加热之前就
被过度烹调或烤干了。加热小块效果更好。
功率级别和搅拌
一些食物可以用 900 W 的功率进行加热,而另一些可能应该使用
600 W、450 W 或甚至 300 W 的功率。
有关指南,请查看下表。
通常情况下,如果食物鲜嫩、份量较大或者容易被快速加热
(例如肉馅饼),则最好使用较低的功率级别加热食物。
在加热过程中充分搅拌或将食物翻过来可以获得最佳的效果。
如果可能,食用前再次搅拌。
加热液体和婴儿食物时应特别注意。为避免液体喷发沸腾和可能的烫伤,
请在加热前、加热过程中和加热后搅拌。放置期间将它们留在微波炉中。
我们建议将一个塑料汤匙或者玻璃棒放在液体中。避免过度加热
(从而烧坏)食物。最好低估烹调时间,并按需要进行额外的加热。
加热和待机时间
第一次加热食物时,记录下所用的时间将很有帮助,以备将来进行参考。
务必确保加热的食物被充分均匀加热。
加热后将食物放置一段时间,以便使温度平均。
建议在加热后放置 2-4 分钟,除非表中建议了不同的待机时间。
加热液体和婴儿食物时应特别注意。另请参见介绍安全注意事项的章节。
31
09/02/2011 14:04:18

Advertisement

Table of Contents
loading

Table of Cont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