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ica M11-P Quick Start Manual page 9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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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ENGLISH, page 13
* 严禁将电池丢入火中,有爆炸的危险。
* 如果电池有液体泄露或产生焦味,请保持电池远离热源。流出的液体可能会自燃!
* 本使用说明书列出和描述的充电器(BC-SCL7)仅可与本使用说明书中所描述的电源(ACA-SCL7)及配套的可
互换电源插头一起使用。
* 使用未经Leica相机股份公司许可的充电器可能会损坏电池,极端情况下会造成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伤害。
* 请确保电源插座的方便性。
* 不得对电池和充电器进行拆解。其维修只能由授权的厂家进行。
* 请确保电池远离儿童。误吞电池可能会导致窒息。
* 始终保持充电器充电触头清洁,切勿使其短路。
* 在无线电接收器附近使用充电器,可能会干扰接收。设备之间应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。
* 充电器在使用时可能会发出噪音("嗡嗡"声),这是正常现象,并非故障。
* 不使用时,请拔除充电器的电源,因为即使未放入电池它也会消耗一些(很少的)电量。
* 电池的充电温度必须在10°C和30°C之间(否则,充电器无法接通或接通后再次断开)。
* 可随时给锂离子电池充电,不用考虑电池的电量。如果开始充电时电池有部分电量,则充满电的时间会相应缩
短。
* 新电池在出厂前仅部分充电,因此在首次使用之前应将其充满电。
* 新电池必须通过相机使用充分充电、放电,如此反复2-3次后才能达到其最大充电容量。这种充分放电的操
作应在每经过大约25个充放电周期之后重复一次。
* 在充电过程中,电池和充电器的温度都会升高。这是正常现象,并非故障。
* 如果发光二极管在充电开始后快速闪烁,则表明存在充电故障(例如,超出了充电时间的允许时长,电压或
温度超出了允许范围或发生了短路)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请断开充电器电源,并取出电池。确保上述的温度
条件得到满足,然后重新开始充电过程。如果问题仍然存在,请与经销商,Leica公司在您所在国家的代表或
Leica相机股份公司联系。
* 可重复充电的锂离子电池会因内部化学反应而产生电流。这种反应也会受到外界温度和空气湿度的影响。为
了达到电池的最长供电时间和使用寿命,不应将电池长时间置于极高温或极低温的环境下(比如,夏季或冬
季在停放的车辆中)。
急救
* 如果电池泄露的液体接触到眼睛,存在失明的危险。请立即用清水彻底清洗眼睛。不要揉眼睛。立刻去看
医生。
* 如果泄露的液体沾到皮肤或衣服上,则有受伤的危险。请用清水清洗碰到的部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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