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ica M11-P Quick Start Manual page 1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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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須知
一般性
請勿在有強力磁場、靜電或電磁場的裝置(例如電磁爐、微波爐、電視或電腦顯示器、電視遊樂器、手機、
收音機)旁邊使用您的相機。其電磁場也可能干擾影像的記錄。
強力磁場,例如揚聲器或大型電動馬達,都可能損壞儲存的資料或干擾拍攝。
如果相機因受到電磁場影響而出現故障,請您關閉相機,取出電池,稍後重新開啟相機。
請勿在無線電發送機或高壓電線旁使用相機。其電磁場也可能干擾影像的記錄。
請如下所述保存好小零件,如配件靴座蓋:
– 放置於孩童不及之處
– 置於安全不會遺失的地方
現代電子元件對於靜電放電的反應很敏感。例如,在合成地毯上走動時,人體很容易産生幾萬伏特的靜電,
所以觸摸相機可能會導致放電,尤其是當相機剛好處在壹個導電的表面上。只發生在相機機身表面的放電現
象不會對相機內部的電子部件造成損害。儘管提供額外保護電路設計,但出於安全考量,請盡量勿觸碰向外
引出的觸頭,例如熱靴上的觸頭。
請注意:卡口中用於鏡頭偵測的感測器既不能弄髒,也不能刮傷。同樣請注意確保無可能劃傷卡口的沙粒或
類似顆粒。此組件只能以乾燥方式清潔(在系統相機的情況下)。
如果要對觸頭進行清潔,請勿使用光學超細纖維布(人造纖維布),而應選用一塊棉布或麻布!如果您事先
有意識地觸摸暖氣管或水管(可導電的「接地」材料),則可確保釋放您身上可能附帶的靜電電荷。同時,
請在安上鏡頭蓋和熱靴蓋/觀景窗插槽蓋的情況下,使用乾燥的方式存放您的相機,以避免觸頭污染和氧化(
在系統相機的情況下)。
請僅使用該型號規定的配件,以避免發生干擾、短路或觸電。
請勿嘗試拆除機身零件(外蓋)。專業修理工作僅能由經授權的維修單位執行。
保護相機不和殺蟲劑及其他有侵蝕性的化學品接觸。同樣的,工業用機油、稀釋劑和酒精清潔相機。某些特
定的化學藥劑和液體可能損害相機的機身以及表面的塗層。
因為橡膠和塑膠有時會析出侵蝕性化學品,所以不應和相機長時間接觸。
請確保不會有砂粒、灰塵和水灑落相機內,例如在雪地、雨天或在海灘。尤其是在更換鏡頭以及安裝和取出
記憶卡和電池時(在系統相機的情況下),請務必注意以上問題。砂粒和灰塵既可能損害相機、鏡頭、記憶
卡,也可能損壞電池。濕度可能造成故障,甚至對相機和記憶卡造成難以估計的損害。
鏡頭
直射陽光從正前方照到相機時,鏡頭會發揮猶如聚焦鏡的效力。所以必須保護相機,避免受到日光直曬。
裝上鏡頭蓋、將相機置於陰影下(或最好放進袋子裡),有助於避免相機內部發生損害。
電池/充電器
只能使用本說明書中所列出和描述的電池類型(BP-SCL7)。
違反使用規定以及使用不合規定種類的電池,可能導致電池爆炸!
不要長時間將電池暴露在陽光、高溫環境、濕潤空氣或潮濕環境下。亦不要將電池置於微波爐或高壓容器
內,以避免失火或爆炸危險。
切勿替潮濕的電池充電或在相機中使用。
請確保電池觸點乾淨、無阻物。锂離子電池具有防止短路的保護,即使這樣,也應該使電池遠離金屬物件,
例如回形針或首飾等。短路的電池可能變得很燙而引發嚴重燙傷。
如果電池曾掉落地面,請檢查其機身和接點是否有損壞。裝上有所毀損的電池可能會使相機受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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