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不適宜使用 Lumea? 禁忌; 一般狀況; 醫療/紀錄; 疾病/失調 - Philips Lumea SC2009 User Manua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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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不適宜使用 Lumea? 禁忌
一般狀況
- 皮膚類型為 VI 者 (極少或從未曬傷,膚色非常黝黑),請勿使用本裝置,
否則很可能造成皮膚產生不良反應,例如色素沈澱及色素脫失、嚴重紅
腫或灼熱。
注意: 若要確認您的皮膚類型能否使用本裝置,請參閱折頁 2 號的膚色表
- 懷孕或哺乳者請勿使用本產品,因為裝置尚未針對懷孕或哺乳婦女進行
測試。
- 目前裝有心律調整器、神經電極刺激器、胰島素泵等主動式植入物者,
請勿使用本裝置。
醫療/紀錄
如果服用下列任何藥物,請勿使用本裝置:
- 目前或過去一週內曾以 α-氫氧基酸 (AHA)、β-氫氧基酸 (BHA)、局部異
維甲酸和壬二酸治療皮膚者。
- 過去 6 個月內曾服用任何形式的 Accutane A 酸或 Roaccutane A 酸者
。 此療程會使皮膚對裂傷、創傷及刺激性物質更加敏感。
- 服用光敏劑或藥物者,請參見藥盒內說明,若其中表示可能產生光過敏
反應、光毒性反應或服藥後應避免照射日光等說明,請勿使用本裝置。
- 服用抗凝血藥物者,包括大量服用阿斯匹靈,其用藥程度無法在療程前
至少 1 星期停用以利藥物成分排出體外者。
禁止使用本裝置的情況:
- 過去 3 個月曾接受放射治療或化學治療者。
- 服用止痛藥者,因為止痛藥會降低皮膚對熱度的感知。
- 接受免疫抑制藥物治療者。
- 療程部位在 3 週內曾動過手術者。
疾病/失調
禁止使用本裝置的情況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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