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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nasonic TY-ER3D5MW Operating Instructions Manual page 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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 請勿在低於建議距離的距離內使用 3D 眼鏡。建議的觀
賞距離至少為影像高度的三倍。
建議距離:
如為 40 吋電視
如為 42 吋電視
如為 47 吋電視
如為 48 吋電視
如為 50 吋電視
如為 55 吋電視
如為 58 吋電視
如為 60 吋電視
如為 65 吋電視
 當屏幕的頂部和底部為黑條時,比如觀看電影時,請在
實際圖像高度的三倍距離之處觀看。
(就是說觀看距離要比上面的推薦距離近。 )
在觀看 3D 圖像時
 5 - 6 歲以下的兒童不可使用 3D 眼鏡。
 所有兒童都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全面監督,以確保其使
用 3D 眼鏡的安全及健康。
 在使用 3D 眼鏡之前,請確保使用者四周無任何易破碎
的物品,以避免任何意外損害或傷害。
 在走動前請摘下 3D 眼鏡,以避免跌倒或意外傷害。
 只能將本 3D 眼鏡用於指定用途。
 請勿使用破裂或破碎的 3D 眼鏡。
 如果 3D 眼鏡發生故障或問題,請立即停止使用。
 如果感覺皮膚有異樣,請立即停止使用 3D 眼鏡。
 在極少數情況下,3D 眼鏡使用的塗漆或材料可能引起
過敏性反應。
依據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
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,非經許
可,公司、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、加大
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。
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
干擾合法通信;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,應立即停用,
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。前項合法通信,指
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。低功率射頻電機須
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、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
設備之干擾。
1.5 m 或以上
1.6 m 或以上
1.8 m 或以上
1.8 m 或以上
1.9 m 或以上
2.1 m 或以上
2.2 m 或以上
2.3 m 或以上
2.4 m 或以上
低功率射頻電機設備警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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